1912年民国教育部公布学制系统,史称壬子学制。当年10月份公布的《大学令》第二十条规定:“大学预科须附设于大学,不得独立。”因为由河南高等学堂演变而来的河南高等学校属于大学预科性质,河南这所开办最早、层次最高的学校面临废弃的处境。面对这一局面,时任河南高等学校校长的时经训根据河南省情和民生、发展的需要,向河南提学司请示,提议设法“变通”改办。其理由是:“查专门学业农工商并重,而设学之初应就地方情形审择所宜。还提出了具体的“改办”措施:“现拟就本校改设农业专门学校,以旧有之高等第一类、第三类学生暂附属于农业专门学校,至民国二年终两类毕业为止。而以所有附属之甲乙丙丁四级中学生仍用高等学校旧款,改为省立中学校。”
1912年11月3日,时经训的提议获得河南提学使陈善同和河南都督张镇芳的支持,并由张镇芳以“陆军上将衔河南都督”的名义具文咨请民国教育部查照立案。11月15日民国教育总长范源濂、教育次长董鸿一、司长林一等共同签署公文,咨覆河南都督:“高等学校改办公立农业专门学校并安置旧有各生办法,应准立案。”河南高等农业教育由此肇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