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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77

河南农学院


1977年7月4日,省委宣传部向省委呈送《关于恢复河南农学险的报告》。1977年7月28日,省委《对〈关于恢复河南农学院的报告〉的批复》(豫文[1977]1号):“省委同意你们关于恢复河南农学院的报告,具体问题请和有关单位研究办理。"1979年4月4日,省委下发了《关于河南农学院搬回郑州的通知(豫文[1979]6号)。喜讯传来,全院师生欢呼雀跃,激动万分。

为了加速学校搬迁,在郑州住房极端困难的情况下,学校决定1980级新生在郑州原址入学,张汉儒副院长在郑州主持工作,学校主要领导和部门均留许昌办公,逐步向郑州转移。在两地办学的困难情况下,学校党委不断总结工作重点转移以来的成绩和不足,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,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,加强党对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领导,逐步建立以教学为中心的正常秩序,制定与完善各项规章制度,加强基本建设、后勤供应及管理工作,拟定郑州原校址扩建规划,积极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。通过不断的总结和探索,进一步明确了学校工作重点和目标,坚定了广大师生的信心,为学校事业发展奠定了基础。